质检总局将制定汽车三包实施细则
来源:中新网 2011-10-27 编辑:唐丽萍
厂商:建立第三方鉴定机构 增加科学性可行性 经销商代表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,一是认为《征求意见稿》将经销商作为第一责任方不妥当,汽车质量出现问题,其主要责任应该在厂家,经销商只是被动执行厂家的一些规定。二是希望消费者也有协助取证的义务。经销商担心,汽车“三包”一旦实施,会有一些消费者恶意退车、换车,应该就此建立防范机制。 汽车企业方面的表态则相对谨慎,几位代表发言都很简短。主要诉求是希望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汽车“三包”鉴定机构。如果消费者与厂商发生纠纷,则由这个机构来负责鉴定,并确定责任方。 其中,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齐元波、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代表龙武军都建议,应该建立第三方鉴定机构,配套政策尽快出台,有关规定应当明确。 也有汽车厂商建议,三包不但要考虑必要性,更要考虑科学性和可行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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